出门了。
目标是离旅馆不远的一家酒吧。当然,不是去喝酒,而是找工作。
小丫头似乎不太喜欢抛头露面,近乎乞讨一样的江湖救急,当然,唐宋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只是没办法的办法而已,而且,也不能老在一个城市这样江湖救急。所以,他想试试有没有好的兼职。嗯,如果收入可以的话,变成专职也无所谓。
为了给曲飞烟治疗眼睛,他已经打算在长沙耗上一段时日。视神经萎缩需要长期治疗调理,他总不能带着小丫头这个医院看几天,又换到那个医院乱折腾。真要这样,别说治病了,怕是好好的人也得折腾出病来。
酒吧,唐宋所能找到的,也希望找到的,便只有一个职位驻唱。这个词,还是他昨天晚上刚从电视上看来的。这个职位,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不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
歌,唐宋是从来没唱过的,不过,他不认为那是什么难事。出山这么多天,也曾听过大街小巷里放的那些所谓明星的经典歌曲。
至于那些明星的水平如何,一念及此,唐宋眉毛不禁颤了颤,背后贬低别人,说人坏话,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他拉着小飞烟的手,底气十足地踏入那间名为“活着”的酒吧
徐克虽然没有香港那位同名同姓的老哥出名,也没有那位有钱,但自认为起码比那位为人更四海,更豪爽,日子过得也比那位更舒心。
也是,天天呼朋唤友,高朋满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无需操心其他任何东西,还有什么日子比这更爽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体重也比那位香港老哥出众多了,两个老哥加起来也未必比得上他一个。
今儿晚上也不例外,天刚刚黑,便叫来三个铁杆,相聚二楼包厢,就着小酒,听着小曲,别提都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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