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三十岁的离异男人,而这个人还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这能被解释为早恋吗?
李承袂用手指缓慢摩挲桌角,反反复复。
他只能装作不知道,而无法简单粗暴、高高在上地拒绝裴音。
李承袂已经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了,但他赞同这种育儿观念——
如果一个nV孩子,人生中第一次产生喜欢人的念头,第一次经历第二X征发育导致的X冲动,就被外部力量强y扼杀,被单方面告知,这是不对的。
那么她今后人生中的恋Ai,又会以多健康的心态去勇敢面对呢?
裴音是他的妹妹,已经被他养了不短的时间,李承袂不可能真的就此放弃不管。
况且当年无心的动作,完全是恶趣味下习惯和礼仪本能指示的结果,而只是那时刚刚好,刚刚好裴音十五岁,刚刚好她开始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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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不知道他是她哥哥的时候,在他对此毫无察觉的时候喜欢上了他。
李承袂没法指责她不顾纲常人l,没法批评她,疏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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