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人有接触。”
法官问检查官,“有jack消息吗?”
“根据我们调查,目前我们已经联系了韩国警方通辑协查,暂时还没有此人消息。不过,现在已有三名证人可以证实的确是宏泽宇持刀伤了人,其中包括宏泽宇的未婚妻,基于他们这层关系,我建议陪审团考虑在内。现有证据和证词已经可以充分证明,所以我希望提请法院以杀人未遂罪和误伤罪判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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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问道:“受害人有提出民事赔偿吗?”
“没有。”
杀人未遂罪和误伤罪?不,这不公平,这样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辩护律师反驳道:“首先宏泽宇没有任何前科,是个一向成绩优秀工作认真的青年,在这起案件中尚有一人未出庭,请法官和陪审团慎重考虑,不要冤枉了一个青年的大好前途。还有,本案存在诸多分歧和疑点,宏太太自己也承认与当事人及母亲关系不和,她主动上门讨要东西,人之常情会不同意,这是起因没错,但是之后jack私自踢门已经构成私闯民宅触犯了法律,而他又逃之夭夭毫无消息,这更说明了什么?只能证明他做贼心虚。如果他没有做错事,何必要逃走?所以我希望撇去当事人与杜小姐的关系,详细地考虑一下她的证言。至于沈小姐,据我所知你曾经在jack的手下做过事,也曾经在宏泽宇的公司工作过,不过后面都突然离职,你能阐述下其中原因吗?”
面对将矛头转而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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