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黑泥包裹的噩梦,这几天神志有点迷糊,人都不大清醒,请了一大堆医生,正在家里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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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粗的三条大腿都没反应,其他人就算有意见,也没力量去管。
再说学者善于脑补,还有人认为,没有态度,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凤雏去奥摩斯港,是大贤者阿扎尔一锤定音的,在他们看来,凤雏在奥摩斯港的所作所为,背后就站满了最强的三大学院。
这样一来,本来就事不关己的事,还有谁跳出来反对。
就这样,奥摩斯港似乎被一位新王者占据的变化,居然鬼使神差地被默认了。
凤雏亲自动手,魔鳞病的治疗效率,比生论派的医师们要高。
本来需要6、7天的疗程,凤雏3天就可以搞定。
它[蕈之王]的名号能够打响,一是这一手蘑菇世界与蕈兽环城,二则是治病救人的功德金身加持。
凤雏是魔神,这一点已经无人不知,人们对于神的信仰产生来源其实很简单。
趋利避害而已。
凤雏的利在于:1.治绝症,这是救命之恩;2.保生存,满世界的蘑菇,都是经过挑选的无毒品种,这是须弥的主食,家门口白送粮食,谁不感激。
凤雏的害在于:1.它对外人脾气不好,这是一种威;2.满世界的蕈兽,这是比刀枪更可怕的武力。
如此一来,天时地利人和之下,魔神[蕈之王]的名号以奥摩斯港为起点,开始顺着降魔诸山和善见地,不断向更远方流传。
对[蕈之王]的信仰开始建立。
此刻,[蕈之王]凤雏请森罗帮它制造一个气派点的住所。
这个要求很合理,芙宁娜与申鹤也要住,本来就需要一个。只不过,这个“气派点”的附加要求,让森罗有点犹豫。
“你要多气派?”森罗询问。
凤雏一看似乎可以讨价还价,蘑菇小眼睛一转,立马漫天要价:“怎么说也是王的住所,起码要比森罗之家气派。”
“你好大的口气,以为我是神吗,还比森罗之家更气派。”
“难道你不是吗,在我心里,你一直无所不能。”凤雏为了住所,违心夸奖。
“嘶~你...居然被你发现了。”森罗很受用,“让我想一想。”
森罗屋子里来回踱步,走着走着,出了屋子,对着背后的降魔诸山的山脉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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