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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想了个极其难找的禽类,叫樱祭夜彻夜给自己猎回。
樱祭夜得了命令,屁颠屁颠地买了把好弓,整装待发。
虫儿在腿伤间敷上厚厚的白药,裹了九层药棉,随在樱祭夜的后脚,也出门去了。
这次非要搞个大的动静出来才行。
特意逼来妖眼,让它仔细瞧瞧,方圆百里之内,还有没有更加骇人的妖怪。
妖眼迫于淫威之下,无奈道“夙沙城外大略有只妖物,因为喜啖腐烂的人肉,最是凶悍,但也因为饮食不同于小妖,妖力奇强。”
“不过此妖身怀毒气,你一个女人家,最好还是先做全准备,以防不测。”
“完全没有必要!”虫儿摆摆手道“姑奶奶就是尊区逼毒祟的圣物,哪个妖毒能奈我何?”
见她夜郎自大,也不再规劝,妖眼只讽刺道“反正告诉你了,别时候翻脸讨债,触我的眉头!”
过桥经滩,妖眼将虫儿引至一片泥沼外侧,这片土壤呈灰黄色调,草色浓郁,土质松软,但不是沙状,微烂微稀,人踩在上面犹如行于棉布之上,软而乏力。
虫儿的腿伤经一夜休整,略好了些,不过走在烂泥地上有些吃力,不得不减缓步履幅度,才能蹬劲迈前。
细观,此地凶险异常,稍不留神,就会被虚软的泥沼吞入腹地。
她本想着是不是妖眼故意戏弄自己,才将人诱到这等万劫不复的地方。
孰知妖眼仿佛懂她心意,直言不讳道“你看,我说此妖并不好擒,连居住的地方也是险恶。”
“若不然咱们且回返,不要继续前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