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
每一处阴暗的地方,我都不敢看,生怕会有什么东西察觉到我的存在。
捏在手里的匕首,在我看来作用也不大,毕竟我唯一用刀的经验就是用刀切菜。
现在我只能坚信老板娘的话, 一步一步向里走。
总之,特里娜说到了开阔地带就停下脚步,能拿什么就拿什么,大概会遇到史莱姆和穴鼠, 杀了可以取史莱姆的残体和穴鼠的尾巴。
这就是我的目的,采和杀。
杀,总得用到匕首,也不知道我下不下得去手。只能先在脑子里作一下设想,毕竟这种游戏玩的可多了。
"呃!"我的脚突然绊了一下,什么嘛,只是一个小石块。我下意识的往后看,很好,什么都没有。我继续向前。
又大约走了八百米,我到了所谓的开阔地带。
比起只能两人并排走的那么宽的通道来说,确是宽阔地带了。
一些突出的岩柱,还有几处水洼。顶上不断有水滴到水洼里,在这几十平方来的地方产生回声。
我尽量的放轻脚步,试探性的往里走,然后看到了不远处长了一小丛蓝色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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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就是目标了,我走过去俯下身将其拔起来。
迅速拔完,我也不管会不会折断,一股脑的全室进衣服包里,然后起身准备离开。
“唧唧。”
“呃?!”
就在我马上走到入口时,从两旁的石柱后面窜出了好几只老鼠——不对,特里娜说叫穴鼠。
比普通老鼠大了大约一倍。
它们二话不说朝我一拥而上,在我身上咬出了好几道伤痕,怒火中烧的我,仅是用手和脚就将它们全部杀死。
和老板娘说的一样,用脚就可以踩死。
我忍着痛,将三只穴鼠的尾巴割下来,装进包里。
但我忘记了一件事,老板娘告诉我过有史莱姆。
于是乎,措不及防的,我感受到了窒息感。
睁大的眼睛里全是蓝色,就像头浸在了蓝色水缸里一样。
我用力扯,但根本没有受力点,它在根据我的用力改变体型。加上我不断挣扎,我已经开始喘不过气了。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
突然间,我想到了什么,因为不会用被我收好的匕首。
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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