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黄仲望着黄县城头飘扬的“雁门”大旗,额角的冷汗混着沙尘滑落。
他原以为凭着麾下数万黄巾健儿,攻破这座县城不过是三五日的事,可才是第二天,此时城墙下堆积的尸骸与折断的云梯,比他预料中的结果要严重,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城楼上,高顺一身玄甲立在箭垛边,手中令旗沉稳挥动。
雁门军的箭矢如雨点般落下,每一轮齐射都精准地压制住黄巾冲锋的势头。
他们的队列丝毫不乱,盾牌手结成的铁壁挡住黄巾的乱箭,长枪手则从缝隙中攒刺,连城头滚石擂木的投放都透着章法,显然是经过千锤百炼的调度。
“渠帅,再冲一次吧!”副将嘶吼着请战,却被黄仲抬手按住。
他看着自己穿着简陋甲胄的士兵,一次次被雁门军击溃,心中那股傲气早已被消磨殆尽。
这雁门军果然是块难啃的骨头,每一寸城墙都像是用铁水浇铸过,任他们如何猛攻,都只留下徒劳的伤亡。
高顺冷冷的看着一波波扑来的黄巾军士,在他眼里,这是一群土鸡瓦狗。
他其实是不想对这些人大开杀戒的,但,他要守住这座城。
城下,黄仲看着不断倒下的部众,脸上的狂热渐渐被冷静取代。
他无奈的命令道:“收兵!”
又激战了三日,黄县城墙依旧如铁壁般矗立在眼前,而粮食的困境让黄仲不安了起来。
人活着是要吃饭的,这是最低活着的条件,他没法去满足这几十万口人的吃饭,迟早是会生变的。
三更的梆子声刚过,夜色如墨,连星子都躲进了云层。
黄仲大营外,三百骑兵马蹄裹着厚布,如鬼魅般贴着阴影滑行。
高顺一袭玄甲,在月光偶尔漏下的缝隙里闪着冷光,手中镔铁点钢枪直指左营方向。
左营的黄巾兵正蜷在简陋的营帐里打盹,篝火只剩残烬。
高顺手势一落,骑兵们分作数股,无声地劈开栅栏。刀锋破风的轻响刚起,已有人捂着喉咙倒下。
“敌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营内顿时炸开锅,可没等他们摸起兵器,骑兵已如潮水般卷过,火把被挑飞,营帐被长刀划破,惊叫声、踩踏声混作一团。
高顺却不恋战,长枪一摆,三百骑如同一道黑色闪电,旋即撤出左营,马鬃上还沾着敌军慌乱中扯落的黄巾。
黄仲在中营被惊呼声惊醒时,左营已乱成一锅粥。他刚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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