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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谈判,两国最终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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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从此为兄弟之国,宋称上国为兄,辽称属国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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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以塔里木河为界,至此双方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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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关于吐蕃在辽的驻扎军队,则全权交予宋国与之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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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辽的这个决定,倒是有种甩手掌柜的意味:反正疆域我们是割让出去了,剩下的就听凭你们坐地分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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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协议的签署规定,此后凡有越界盗贼逃犯,彼此不得停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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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沿边城池,一切如常,不得创筑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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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国每年向宋提供“助军旅之费”银十万贯,牛羊二十万匹,至昆仑关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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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于边境互设榷场,开展互市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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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辽国因无端兴战,所需赔偿宋朝的巨额赔款一条,因双方事先达成默契与共识,所以并没有将其列入这项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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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协议的最终拟定,是以蒋芾为首的朝中阁臣共同拟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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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份协议的意义,并不止于这些,因为这份合议可以说,与当年澶渊之盟签署协议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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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彼此的位置互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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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宋真宗景德元年,辽萧太后与辽圣宗亲率大军南下,多数大臣主张避敌南逃,宋真宗也想南逃,因宰相寇准的力劝,才至澶州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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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战争形势有利的情况下,由于朝中众大臣以及宋真宗畏惧辽军的缘故,最后与辽订立不平等和约。因澶州在宋朝亦称澶渊郡,故而史称“澶渊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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