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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声音碎得只剩轻喃,张旭尧才俯身将人拥进怀里。幽光之下,男人背上恐怖又蘼艳的纹身完完全全地展露,令人惊惧又忍不住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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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斐。”男人的声音稠密低哑,带着温柔的不悦,“你已经把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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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链还在一下一下地轻晃,方斐已经很久不工作的脑子一片空白,他下意识地摇了下头,却因背上沉重的体重,幅度小之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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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知张旭尧话中的意思,方斐仍然否认:“没有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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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刚说完,他便被人扳着下颌用力吻上来。张旭尧散脾气似的没什么怜香惜玉的风度,他用手握住了方斐缠着锁链的手腕,就像当年细白的手指搭上自己的腕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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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的新发镇破败混乱,流动人口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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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城市边缘,却因鱼龙混杂,更是各方角力的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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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张旭尧十八九岁,鬓角还没落疤,虽然只是打手,却也颇具名气,一方面因他打架时搏命似的下狠手,另一方面因为他是这个行当中唯一一个还在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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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长相,张旭尧尽管仍在读书,却并不斯文,寸头长衣,薄唇窄眼,谈不上凶悍,却有一种平静的冷感,常常使人心生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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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镇的堂口是分支,张旭尧是大佬身边的人,以他的身份坐在这里,算是领导视察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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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堂口,其实就是一处民房,有人故意在木门上划了几刀,留下刀痕,以此彰显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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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尧进门就看见一个小孩规规矩矩地站在屋中的角落,衣服干净整洁,与此处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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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后的张旭尧已经忘了当时他去新发镇的目的,只记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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