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语言来描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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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连自己这个‘神’都能被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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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他忽然心中一个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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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它虽然复制了自己,但这个自己却并没有和神力相关的那一部分, 所以自己才能活到现在, 甚至有时还能保持清醒, 约翰·史密斯似乎也没有化身为神灵, 和矮地精们进行信仰沟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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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肖恩心中的恐惧降低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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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把椅子虽然神奇,却也不是万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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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自己的魔法能力应该是被复制过去了,约翰·史密斯能够从欧洛因之球那里学习魔法,包括传奇魔法——欧洛因的吞噬之触,而且他和自己一样可以使用传送魔法,有理由相信,所有剑术、战斧格斗术、射击能力应该也被他复制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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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要命的是,约翰·史密斯似乎永远都可以保持一种完美的状态,发挥出最强个的能力,这一点从他写的小说就不难看出,而且精力旺盛的不似人类,哪怕彻夜不眠的写作也毫无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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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正面作战,自己未必能占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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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唯一的底牌就是信仰神力,但这神力到底能发挥多大作用,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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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恩沉思了片刻,便决定还是偷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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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史密斯应该和自己一样都是肉体凡胎,趁他不注意,直接一枪秒掉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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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肖恩立刻开始准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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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栓动步枪拿了出来,擦拭干净,清理了枪膛, 准备好了子弹,随时可以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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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轮手枪也装填好了, 插在腰间的皮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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