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阿云姑娘眼冒绿光的扑上去抓住了这只肥鸡,她原也不是没有想过这只鸡是不是那位二少二小姐养的鸡小萌的,但是,一抓到它肥厚的翅膀,提起来就能感觉到的厚重感,阿云姑娘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哪儿有人把宠物养的这样肥的?
君不见,这只肥鸡肥成这样,简直丑爆了!除非主人是瞎子,不然不可能不让它减肥瘦身。
现在想想,那时的她要是相信了这个“除非”,该多么的英明,多么的美好,因为若是那样,她就不会被揍,再被打屁屁,最后发配去挖马草……
更重要的是,她会和庄花在三百年后的今天做一对好基友,没有矛盾,没有摩擦,相亲相爱,一直……呸呸呸,乱想什么呢?
总之,饿的发昏的阿云姑娘看着在她手上不断挣扎的肥鸡,仿佛看到了一只烤的外酥里嫩,皮脆汁鲜的烤鸡。
于是她流着口水,把这只鸡给……烤了。
你以为这事儿就到此为止了?
如果是这样,那就好了。
曾经有一个丐帮的兄弟,叫做沈慕秀的,其实他原来不叫这名儿,叫沈狗蛋的,后来因为在扬州见到一群秀姑娘,从此成了秀坊花痴脑残粉,誓要攒钱娶一个秀姐姐回家,于是改名叫沈慕秀。
阿云姑娘一听他改的这名儿,在对方一脸忐忑的问她怎么样的时候,她只给了一个评价:“你还是出家吧!丐帮与奶不共戴天,佛秀才是官配。”
沈慕秀一脸丧气的走人了,走之前留下了他们丐帮祖传的烤鸡秘法,以此收买阿云叫她看住东都的哈士奇们,别有事没事去秀坊乱勾搭人。
扯远了,反正,阿云姑娘找了个风水宝地——西湖边上,开始烤鸡吃,正当她拔下一只烤的金黄金黄的鸡腿打算啃的时候,一只游船靠岸了,从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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