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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国姓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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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艾萨克牛顿在钱塘县官巷口看到的行刑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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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小康四年秋、大明朝廷正式开始收网、对此前阳奉阴违抗拒变法、实则从朝廷的惠农信贷中套取骗贷的歹徒,进行最终总清算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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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人通过姚启圣和张世鹏这两个白手套,姚启圣唱白脸,张世鹏唱红脸,放水养鱼引蛇出洞,最后一网打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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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朱树人自问,他毕竟是21世纪回来的文明人,所以他的放水养鱼,也并不存在“不教而诛”的问题,因为他的尺度都是拿捏得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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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按照21世纪的法律,金融机构在发现自己被骗贷侵权之后,好歹还有两年的“诉讼时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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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水养鱼超过两年,那可以说是钓鱼执法,不教而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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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明从小康二年开始放惠农兼并土地的贷款,到小康四年秋收网,如果从“知道或可能知道被侵害事实”算起,绝对是不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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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按照21世纪的诉讼法时效都毫无问题,挪到17世纪就更是绝对的仁政了,比孔子诛少正卯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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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朝廷的收网,那些首恶分子在被抓到足够证据后,立刻从严从重处置。其他骗贷还不出的普通刁民,则处以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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