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画的话,略懂吧。”陆隐平日里更多的是写几个字,画画这种事情做得不算多。
“略懂就算了,我们直接找他喝酒!”林可心中早就有计划了,问陆隐会不会画画也只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洪飞全可是当代的国画大师,他儿子就算是再差,怎么也有两成水准吧。
陆隐一个略懂,哪里是人家的对手。
画画画不过,那就喝酒,简单粗暴,不讲道理。
等把那混蛋灌成傻狗,他自然就没心思相亲了。
酒宴上,被灌得醉醺醺的,画技再好又怎样?
陆隐也没解释什么,喝酒就喝酒吧,他也没多少兴趣跟人比拼画技。
虽然平日里不怎么画画,但他活了这么多年,怎么也画了几千上万副,再加上陆隐的天赋,莫说国画大师的儿子,就算唐伯虎在陆隐面前也要甘拜下风。
“你不会是想要我跟你去看洪飞全的画展吧?”陆隐说道,“吃饭的话应该是要晚上才对,你这么早就来找我了。”
林可说道:“你不得换一身衣服?我带你去买一套衣服吧,当我谢你的。”
“不必了!我觉得我这身衣服挺好的。”陆隐这一身衣服还是从山上下来之后“找”的一套,他觉得还算是不错的。
他连洗衣服都没必要,只要他想,身上的灰尘和污渍直接消失,衣服随时都是干干净净的。
“去买一套吧,你这衣服实在有点普通了。”林可说道,“你好歹也是陪我一起去吃饭,至少也要让人看起来就很有气质的那种吧。”
“我不明白你说的气质是什么意思。”陆隐洗好碗放在橱柜中,他从来都不觉得什么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因为他就算当乞丐,都是每天乞讨最多的那个人。
林可既然是叫陆隐帮她挡桃花,当然是想让他看起来就很优秀的样子,但仔细看了一下陆隐,这人即使是在洗碗,都觉得他很有“气质”。
离谱了!
正常的男人哪个能拒绝林可让他当上门女婿的请求?
林可虽然年龄已经不小了,但也绝对算不得老姑娘,二十六岁的年纪,她要身材有身材,要容貌有容貌,事业就更不必说了,至于说气质,她自我感觉并不比任何一个当红明星差。
但陆隐还是拒绝了她!
“行吧,不买就不买吧。”林可想了想,陆隐这么能喝,穿什么其实也不重要,只要她说陆隐是她朋友,就算陆隐穿着一身乞丐装,那也是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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