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大吴会典?誓师授印仪》 载:“亲征祭天日,帝‘授监察官印信、赐便宜行事权’,需于‘昊天上帝神位前盟誓’,所授印信‘需刻监察职掌’,圣旨‘明载先斩后奏之范围’,曰‘凡贪腐军饷至五十石、私通敌寇露实证者,不必奏请’。都察院印‘铜质七斤,方三寸’,印文‘都察院之印’为小篆,侧刻‘德佑年制’,授印时‘百官观礼,军民见证’,以示‘皇权授监察,不避勋贵’。”
雪覆圜丘列鼎彝,龙章亲授使臣知。
印含霜气凝三法,旨带天威肃万师。
未许奸邪藏暗窟,先将斧钺示明祠。
北征莫叹风霜苦,自有丹心照汗青。
祭天誓师祭表
维德佑二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皇帝萧桓谨以三牲清酒,敢昭告于昊天上帝、太祖神武皇帝、元兴皇帝神位前:
伏以皇天眷佑大吴,列祖肇基鸿业。太祖亲征鄱阳湖,定鼎江南;元兴五征漠北,威镇朔方。皆以 “天子守国门” 为训,以 “军民共守” 为纲。今北元背盟,铁骑踏雪逾塞,大同卫孤悬塞外,被困已逾三日。边军主将周毅血书告急:“伤卒冻毙十之七八,矢尽粮绝仍倚墙而战,无一人肯降。” 其忠可泣天地,其苦足动鬼神。
臣桓承祖宗之业,居九五之尊,每览血书 “城破人亡” 四字,未尝不抚案流涕。京中勋贵或贪军饷,或私通敌寇,致边军饥寒交迫;镇刑司旧部朋比为奸,匿罪证于暗窟,乱军心于将发。此非独北元之患,实乃内奸之毒也。
今日率百官祭天,聚三军誓师,非为耀武于漠北,实乃救边军于水火。臣谨以都察院印授御史谢渊,赐 “先斩后奏” 之旨,许其 “遇贪腐五十石、通敌有实证者,不必奏请,立斩以徇”。愿天垂鉴:臣必与边军同袍同泽,与将士共赴危难,荡平北元,清剿内奸。使守边者无寒心,护民者有底气,以慰列祖在天之灵,以安四海兆民之心。
谨具表以闻,伏惟尚飨!
亲征誓师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承天命,统御万邦,以 “守祖宗疆土、安四海民生” 为己任。德佑二十九年冬,北元背盟犯边,大同卫受困,边军血战三日,矢尽粮绝,主将周毅血书言 “生为大吴卒,死为大吴魂”,其忠烈感天动地。朕不忍边军独守寒城,故躬率六师,祭天誓师,北出居庸,以援大同。
兹授都察院御史谢渊 “都察院印”,铜质七斤,印文 “都察院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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