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卿臣陈素跪奏陛下:
臣闻:宗藩者,国之屏藩;律法者,朝之纲纪。今畅春园之变,实乃天家之警、刑名之重,臣敢不殚精竭虑,以报圣恩?谨将查勘详情,分条具奏如下:
案情初核?证物三端
伏惟案发之夜,秦王、韩王、成王会于畅春之园,忽有不速之客,越垣而入。臣等承命验尸,得其三证:
其一,齿嵌青金之石:三尸门齿内侧,嵌北元青金石碎粒,其质温润,色若靛蓝,经大同关旧档比对,确出和林密矿。石内嵌金箔细纹,屈曲如狼噬月,正合北元右贤王赏细作之制。
其二,刺青有伪之迹:刺客腕间墨记,貌似齐王 "天狼" 之印,然取墨煅烧,赤焰矿粉析出者,较真印逾两成有余。夫矿粉配比,各营有别,此等参差,显系东施效颦之术。
其三,东宫涉入之征:舌下朱砂三点,呈品字之形,太医院验之,汞砂相合之数,与东宫典药局去岁所制 "守宫砂" 丝毫不差;靴底密信折痕,乃旧制三叠之法,浸印泥而显刻痕,竟与太子太保属官印信,如出一辙。
嫌犯查证?关联三端
臣等循迹而究,得其三联:
一曰兵器之源:刃口淬毒,色若孔雀之蓝,味带北地之腥,与齐王榷场历年走私之蛇毒,成分无二;
二曰衣饰之证:袍内残绣狼首,线条刚劲如铸钱火漆,然绣线所染矿粉,细查乃青州赤焰之矿,此矿脉者,齐王私军所控久矣;
三曰文字之征:密信书 "秦王矿脉" 四字,笔力沉雄处,与太子近臣王顺之迹相契,墨透纸背之痕,亦与该员日常书牍,不差毫厘。
圣裁执行?部署三端
臣等凛遵圣训,已行三事:
一曰禁足思过:秦王、韩王、成王,均已闭府思愆,府中文书往来,宗人府造册封存;仆从人等,非旨不得出入,以杜串供之患。
二曰整肃体系:镇刑司重启门禁,玄夜卫刺青重验,凡在册匠人,悉集验核,务使冒名者无所遁形;
三曰深挖党争:大理寺联同刑部,分三途而进:一查赤焰矿粉之流,二究东宫朱砂之底,三核齐王榷场之账,期追根溯源,尽得奸谋。
微臣恳请?风险三端
今观此案,表里相参,实乃党争之显兆:北元细作与东宫印记并现,齐王伪印与太子笔锋交叠,此非偶然,实乃有人假外敌以谋私,借刀兵以害人。臣等查案月余,阻力频生:镇刑司调令,火漆重封者三;宗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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