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摸鼻子,让夕夕坐他自行车的后车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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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隐知道他和夕夕走得很近,是在顾小北初三的一个周五下午。那天天气特别好,顾小北去接夕夕的路上,遇到一个卖花的老太太。九块九就能买一束向日葵和满天星的花束,顾小北顺手就买了一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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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夕那天脸色惨白,站在学校门口的橡树下,整个人就像是一朵白色的雏菊,白色校服被风吹起一角,像是一只小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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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嘛每周都来接我,我爸有给我车费,我可以自己坐公交过去。”夕夕坐上顾小北的后车座,上车时,她的手轻轻放在顾小北的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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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便过来,否则你要是又跟我叔告我的状怎么办?”顾小北眉心微蹙,“你的手别放在我腰上,我怕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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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多,你一个大男人还怕痒。”夕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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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天色特别好,夕阳是澄澈的暖橘色,有种安徒生童话的静谧祥和感。殷红的火烧云,像烟花在天空燃烧掉后的尾巴才有的颜色,血淋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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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到小区后,夕夕的脸色变得特别不好,顾小北将自行车停到小区里的一棵樱花树下。天色渐晚,下起小雨。顾小北将校服外套脱下来,盖在夕夕的头上,又把后车座里由向日葵和满天星包成的花束递给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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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夕接过花,小小的一张巴掌脸藏在外套下,她笑着问:“顾小北,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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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北结结巴巴说:“才——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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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夕说:“那就好,医生说,我好像活不过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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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北那晚在林隐的公寓睡的,他失眠了。林隐那晚上没有回来,在临市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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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两点,顾小北给林隐打电话,他说:“林叔叔,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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