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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果子既然有动物吃,也没吃出卫生安全问题,正可以用来当今天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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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吃顿减脂餐吧,夜晚的丛林太危险,明天天亮了再去找正儿八经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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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面用尖喙把浆果一串串折下来,一面不得不感叹鹰不愧是食物链顶端的猛禽,生存能力简直max。除了视力超群,嗅觉也灵敏不输于狗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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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物主在创造鹰的时候,一定是“加满”,“加满”,“技能点全加满”。这简直就是开挂生物,别的动物赖以生存的保命技能在鹰这里就是锦上添花可有可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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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上说鸟的大脑里存在体积占比不小的嗅球,如今金溟亲自做了鸟,才知这嗅觉到底有多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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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瀑布还离得远,他就先闻到了空气中水的味道。这让他在举目荒凉的丛林里几乎没走什么冤枉路,静下心来认真闻一闻,便笔直地找到了瀑布水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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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是金溟自己开发出来的技能使用方法,因为大概有史以来也没有一只鹰是靠嗅觉来为自己绘制地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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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路的话,飞起来看看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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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溟自觉已经熟悉了翅膀的使用,除了没有手指头,和人的胳膊也没什么两样,还更宽更大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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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一兜,就是一个便携式的购物筐。金溟采了满满一翅膀的浆果,才哼着小曲儿踏着余晖回到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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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蘑菇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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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溟觉得这歌词儿不太应景,略一沉吟,改口道,“采浆果的大·黑·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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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怎么又掉水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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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溟刚钻进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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