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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源沉思了片刻,然後问道:「你们还记得这个李文华的相貌特徵吗?」
钱富贵努力回忆道:「他大约四十岁左右,中等身材,面白无须,说话很有条理,看起来确实像个大商贾。对了,他的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玉扳指,很特别。」
陈默记下了这些特徵,然後问道:「你们与他交易时,有没有留下什麽凭证?」
「有的,有的!」钱富贵急忙从怀中取出一叠纸张,「这些都是当时签的合约,还有他给我们的收据。」
陈默接过这些文件,仔细查看。合约写得很正规,条款也很详细,看起来确实像是正当的商业合同。但陈默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些合约上的印章,虽然刻着「李记绸缎庄」的字样,但印泥的颜sE和质地都很新,显然是临时刻制的。
「大人,」陈默对林正源说道,「从这些合约来看,这确实是一起诈骗案。这个李文华很可能是个惯犯,手法很专业。」
林正源点头道:「我也是这麽认为的。」然後他对钱富贵等人说道:「你们的情况本官已经了解了。这确实是一起诈骗案,本官一定会尽力为你们追回损失。但你们也要配合调查,提供更多的线索。」
钱富贵等人听了,如释重负,纷纷磕头道谢:「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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