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教堂,高加诺立即换上了狼皮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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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天气已经入冬,这玩意既坚固又保暖,让他感到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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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又试了试狼筋弓和长羽箭,在迅捷微风的搭配下,效果也很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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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些,他便独自前往浮木森林,一路来到他当初埋书的位置,将无名书籍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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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加诺将书拿在手里,然后取出钥匙,插进书锁轻轻一拧,随即只听一阵轻响,书锁便应声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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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开封皮,一行陌生的大字映入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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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完全不认得这些文字,但好在格林牧师已经为他做好了翻译和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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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格林牧师的翻译,高加诺知道了开篇这行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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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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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加诺继续往后翻看,渐渐搞清楚了这本书的来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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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怪乎他不认得上面的字,这本《血法笔记》原来是血精灵的遗物,而血精灵据传在上百年前就已经彻底绝迹,今人只能通过查阅文献和典籍理解他们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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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精灵被视为一种美丽且爱好和平的智慧种族,但血精灵却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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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他们名字所形容的那样,血精灵是一个嗜血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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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种族的成员都具备一种血腥的能力,可以通过食用尸体获取尸体生前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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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大规模的食尸与盗墓,血精灵帝国获得了大量本已遗失的古老知识,这使得他们的魔法成就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度,成为法拉罗世界有史以来最辉煌的魔法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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