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但经审理查明:
1. 原告关于被告实施家暴的主要指控(尤其是诬陷之夜事件),已被有效证据(邻居证言、视频)推翻。
2. 原告提交的‘伤情照片’,经初步审查存在疑点,已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结果尚未出炉,其真实性、合法性暂不予认定。
3. 原告提交的‘报警记录’,其所记载时间与被告提供的不在场证明(工友张磊证言及待核实的考勤记录)存在根本矛盾,已启动向公安机关调取原始记录程序,其真实性存重大疑问,暂不予采信。
4. 原告关于‘冷暴力’、‘经济控制’的指控,缺乏充分、直接的证据支撑,且与被告为家庭负债累累、原告本人存在不当消费(朋友圈记录)及原告家属频繁索取钱财(邻居证言)等事实相矛盾,本院难以认定。
5. 证人张婷关于伤情的证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提供原始证据,可信度低。
6. 证人张磊关于原告与他人关系亲昵的证言,虽无直接物证,但其关于被告不在场证明的证言具有较高可信度,且其当庭指证后遭殴打的事实已查证,其证言部分可采信(指不在场证明部分)。
综上,在司法鉴定及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出炉前,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被告存在原告所主张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过错(家暴、冷暴力、经济控制)。且考虑到本案涉及债务金额巨大(超过百万),若此时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实无财产可分),可能对被告及其所扶养家属(母亲、女儿)的生存权益造成严重不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杨雪的离婚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原告杨雪负担。”
“仍判不离!”
依旧是这四个字!依旧是“证据不足,疑点利益归于被告(陈默)”!尤其是在涉及巨额债务和被告家庭生存问题的考量下!
判决宣读完毕,法庭内一片寂静。
陈默缓缓闭上眼,长长地、无声地吐出一口气。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有一种更深沉的疲惫和无力。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喘息的机会,是法律在证据未明前对弱者的暂时保护。伪证的阴影还在,杨家的纠缠还在,那如山般的债务还在。这“不离”的判决,更像是一道紧箍咒,将他继续困在这段早已名存实亡、充满毒液的婚姻牢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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