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值得令人羡慕。
之前看到魏大山的鹰隼和金雕,可把克里木和巴尔克羡慕坏了,而在狩猎的时候,除了鹰隼和金雕这种鹰猎方式之外,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便是借助猎犬进行狩猎。
哈萨克牧羊犬,不仅可以守护羊群,遇到猎物之后,也会进行围攻,拖延,帮助猎人将猎物缠住。
不过,饶是这牧羊犬再如何凶猛,在哈熊面前,基本没什么用。
哈熊
哈熊不仅身高体胖,是力量型选手,随便一屁股坐下去,就会将猎物作成肉饼,在防御性和敏捷性方面,同样也很厉害。
可以这么说,在人类没有发明出热武器之前,哈熊就是无敌的存在,猎人们遇到哈熊,几乎很难将其成功猎杀。
而哪怕是人类拥有了猎枪,想要将其捕杀,也是需要耗费不少精力的。
“汪!”
在魏大山追赶的功夫,上前围住的几只牧羊犬,已经被哈熊熊掌上的钩子撕裂了皮毛,被狠狠的摔飞了出去。
跟如同猞猁这种猫科动物不同,哈熊熊掌的钩子可没有自动收缩功能,一爪子下去,如同钢爪,贯穿撕扯的力量,不是一般的大。
砰的一声!
眼看着自家的牧羊犬受了伤,阿巴斯不再留手,趁着哈熊站起身的功夫,就直接一枪,朝着哈熊胸前的那搓白毛的地方射击了过去。
阿巴斯也是老猎手了,在魏大山进入这片牧场之前,他是整个牧场最让人羡慕的存在。
这一枪射去,直接穿过哈熊的白毛,从后背射了出去。
想要击毙哈熊,就得从两个地方着手。
一个是脑袋,一个是心脏。
因为哈熊比较敏捷,射中脑袋十分困难,心脏反而相对容易一些,而胸口白毛这片地方,距离心脏就比较近。
不过,饶是如此,哈熊也不是一般的难杀。
这玩意儿,生命力是真的强,被阿巴斯打了一枪,非但没有死,反而十分恼怒,它不再理会那几只牧羊犬,反而气势汹汹的朝着阿巴斯扑了过去。
阿巴斯用的是普通猎枪,他还没有来得及继续上膛呢,那只哈熊就已经朝着他逼近。
“小心!”
身后传来牧民们的声音。
砰砰砰!
紧接着,便是一阵密集的枪声响起。
不过,这里是密林,阻挡物太多,几个牧民接连开枪,也仅仅是打中了哈熊的手臂或者其他地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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