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走,一边手持丑剑,把凡是出现在前进方向上的所有的东西全部劈掉,包括树木和石头!刘一对此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反而认为那些个树啊,石头啊,都是TMD不开眼的,出现在哪里不好偏偏出现在自己前进的方向上!而且这样做还可以防止鬼打墙的发生,让你搞得老子打转转,现在老子倒是要看看,还能让老子怎样打转转?有本事出来,让老子抓了,照样劈!劈死这个王八蛋!
还别说,刘一的做法虽然很是有些简单粗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很大,但效果很明显,整整一上午都没有再出现打转转、迷路的窘况,在杀出一条“血路”的同时,又发现了很多木耳和蘑菇,甚至还有一些野生黄姜以及野葱,虽然老是老了点,但比没有不知道要强多少,所以果断收进了储物袋。
刘一对此的看法是,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谁让我的丑剑如此的犀利呢?
等到天黑的时候,刘一已经向前推进了很长的距离了,丑剑实在是太过于锋利,无所不劈绝非浪得虚名。而且刘一发现一边运起元气一边使用丑剑,竟然更加犀利,一剑劈下,即便是大树都可以劈倒好几棵,简直是非人哉!
事实证明,正如那句话“生活并不缺乏美,缺的只是发现美的眼睛”一样,山里并不缺乏猎物,缺乏的是发现猎物的眼睛。自从采用这种简单粗暴而卓有成效的开路方式以后,刘一发现了好多只猎物,大部分都是鸟,都跑得贼快,一下子就不见了,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它们的蛋就成了刘一的战利品。当然,树倒下来的是摔碎了不少的鸟蛋,在刘一看来这是必要的损耗,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眼见已经天黑,刘一准备收工,心里想着晚上可以吃鸟蛋了。正盘算着晚上是吃水煮蛋还是吃煎蛋呢,突然一只东西一下子从树林下面的灌木丛中窜了出来。
刘一吓了一跳的同时,看得很清楚,这不是鸟,是一只有四只脚的野兽!不由得十分兴奋:干掉它就可以吃肉!而且一瞬间已经想好了,到时一定要放葱姜蒜,还要放木耳和蘑菇!口水再一次哗哗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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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野兽似乎发现了刘一的意图,跑得更快了,但刘一岂能让它跑了?尤其是他已经想好了怎么吃它的肉的情况下。刘一一向奉行的是,要么不想,想了就一定要做,而且一定要做成为止!反正在他看来,这就是谋定而后动。和朱元璋以及朱棣奉行的“要么不做,做就做绝”的原则有那么一点点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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