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乞丐横七竖八的蜷缩在巷子里,天笙也在其中。
“啪……啪……”
几声响,从天上掉下来几包东西砸地上,骨碌碌的滚了一地。
乞丐们忽然间一阵骚动,有人大喊:“大侠又发银子了,真是活菩萨啊。”
大伙忙着捡银子,叶天笙抬头看去,见一人穿着夜行衣在屋顶上奔跑。
天笙在地上追,她很激动,想看看这大侠长什么样子。
那人跑了一会,看见天笙还在追,便翻身下了屋顶,站在大街中央。
天笙愣住,还真不知道如何开口,是仰慕大侠的赫赫威名还是感激大侠扶危济困?
“小子,脚力不错。”一个女人的声音,叶天笙听着耳熟。
想了想,原来是她,白天的那个女人。不行,她得装成不认识,话本上都说不能看见蒙面人的脸,否则小命不保。
“你是想通了,要跟着我了?”女人拉下自己的面巾。
天笙一下子捂住眼睛,这是……露脸了?接着要杀人……灭口了?天笙犹豫,要不要跪求求饶大喊“女侠饶命”之类的,好像有点丢脸。
她顺着指缝往外瞧,哪还有那女侠的踪影,真真的“来无影去无踪。”
第二天,桦县就爆出了大新闻,县太爷的家被偷了,不仅偷了银子,还把县太爷的眉毛和胡子给剃了。
还留了字条,若不把贪污的赈灾粮发给百姓,下次就摘了他的脑袋。
这下可热闹了,全城的百姓都去领粮食了。
乞丐们也兴高采烈,奔走相告,一个和天笙住过同一个巷子的乞丐,边跑边喊她领粮去。
天笙愣了半天,想明白一件事,她这样做的确比自己送几个馒头要强上百倍千倍。
她做的才是大事。
将来她也要做这样的人,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大侠客。
天笙不知道, 未来的她不仅是侠客还是贼,不仅是贼还是官,还在官道上越走越远。
舅舅家在桦郡,不到百里路了,马上就能见到外公和舅舅了,叶天笙收拾好情绪,继续赶路。
.........
到了桦郡,天笙的眼睛都不够用了,这座城市和楠县截然不同,繁华热闹,街上熙熙攘攘,人来人往。
天笙看见一位公子,锦衣华服,大冷天摇着羽扇,旁边跟着一位粉面含春的姑娘。
她的职业病犯了,走到到那华服男子面前,边拍手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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