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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他发现了一个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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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的这套西装是薄初霁派人送过来的,连同着配饰一起,他的这一套是浅色的,和薄初霁身上的这套很相似,只不过他的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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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初霁用了一条红色的领带打破了黑色西装的沉闷,视线向下,他看到薄初霁的大腿上隐隐有一圈痕迹,那是衬衫夹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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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画面,他后知后觉意识到,他的衬衫夹或许也是薄初霁特意挑选的,薄初霁会不会也在脑中想象过他穿上衣服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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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纪言的思绪飘远了,没有注意到薄初恒的视线一直落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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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初霁捏了捏沈纪言的手心,提醒他不要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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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手心的力道,沈纪言耳根泛起一片红色,有些不好意思地扯了扯嘴角,“初恒哥这次回来还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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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初恒轻笑,“你可以和初霁一样喊我大哥就行,我爸妈他们在国外养了这么多年,心里最想的还是家乡,所以这次回来,我打算把国外的市场慢慢地往国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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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纪言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也不扭捏,直接喊了声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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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初恒先是一愣,随后大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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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你比初霁这小子有意思,过两天我们两家会单独聚聚,我很期待再次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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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初恒和薄初霁长得很像,但是薄初恒比起薄初霁生得更加多情,尤其是那一双眼睛,可以说是看狗都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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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初霁有些不高兴地挡在了沈纪言的身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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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初恒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就在这个时候,一位金发美女走了过来,亲昵地挽住了薄初恒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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