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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彩带被剪下后,镇北侯忽然从其中走了出来,道:“也太敷衍了吧,这马场,你可是投了不少钱,这未免也太平淡了些。”
容珩刚硬的剑眉倏地松缓了几分,但声音听着仍旧没什么起伏:“这是本座开的第一家马场,
之后自然也是希望它能够红红火火。至此,本座打算举办一场比赛。”
他忽而指着远处的森林道,“在马场开业之前,本座就已经放了不少小兽在那片森林之中。到最后,谁若打得猎物是最多的,那本座便赏踏雪之子。”
话音一落,众人震惊不已,不由自主的张大嘴巴。
踏雪是容珩的爱马,陪着他征战沙场三年,而且踏雪还不是一般的战马,他是汗血宝马跟千里马的结合。
汗血宝马价值千金、甚至是有钱都买不到的,马如其名,这马的流出的汗液如同血液一般鲜红夺目,十分稀罕难得,还能日行千里。
这仅一样就很难得,可两者兼具,怕整个天罗朝也难以找出三匹来。
拥有一匹千里马是当代男人最梦寐以求的事,而这还是战马、千里马、汗血宝马……
这三个积聚在一匹马上,谁听了这个奖品不热血沸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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