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笔迹整齐又拘谨,多少矫枉过正,但干净整齐得完全不像出自于盲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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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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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苏雁,特立此遗嘱,对个人名下财产,现进行如下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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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名下除房产外,其余全部财产,指定由我的女儿,苏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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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委托,该部分遗嘱执行由闵州某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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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余财产,该律师事务所无权过问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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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个人名下房产一套,指定由我的女儿,苏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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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定,该部分遗嘱执行人为本人义兄,闵州市自由联合会会长,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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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余财产,该遗嘱执行人无权过问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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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某某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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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遗嘱经委托授权,由闵州某律师事务所,监督、公证并完全按本人意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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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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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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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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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之余,顾慕飞暗自赞叹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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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苏雁死前咬住嗓音,不甘心铮铮所说,“……唐权!就算死,我也不会放过你!”,还真不是平白赌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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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上明明白白,白纸黑字,红印泥清晰明了。在房产产权执行上,苏雁只特别指定唐权,他人均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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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动产过户向来重中之重。无论如何,仅凭这份遗嘱,哪怕身为黑道第一人,唐权都必须亲自到场,为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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