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数的餐厅,谁知大小姐歪着脑袋想了想,“要不去吃必胜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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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必胜客是比肯德基麦当劳之流要高级一点,不过依然逃不过快餐的范畴。俩人进店之后,很快就有穿着荷叶边围裙的服务生过来为他们点单,梁季澄以前没来过,干脆把菜单给了程灵,等到披萨和牛排端上来,他刚准备复习一下许久未用的刀叉使用方法,就见程灵把餐具推到一边,十分豪放的直接用手捡了一块披萨塞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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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这种吃饭方式和程灵平时的形象反差实在有些大,梁季澄忍不住皱皱眉,她这算是返璞归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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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往四周看了看,别的食客手里的餐具一样不少,哪怕是小孩子也在笨拙的模仿着大人的样子,一手拿到一手拿叉,把盘里的食物切成小块,好几个因为用力不当,还差点把手边的饮料打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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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不吃?”程灵把自己的那一角解决完,笑眯眯地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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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不太会用刀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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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跟我一样用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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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季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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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嘛,自己开心就行了,”程灵明白他在想什么,把包里的一次性手套递给他一只,“用手吃饭又不犯法,管别人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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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话似乎意有所指,不过听上去还是很有道理的,梁季澄犹豫了一下,还是听从了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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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顿好好的披萨,硬是被他们吃出了手抓饭的感觉,虽然和周遭环境显得尤为格格不入,不过该说不说,是比那不趁手的刀叉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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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结束,程灵又喊服务员打包了一份蛋糕,没自己收着,而是放到梁季澄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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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给你朋友带一份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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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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