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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忘了敲门,吹头发的时候还乱甩头。”
“那我下次一定不会忘了,我发誓!”方暮说着还煞有其事地举起了手,飞速说道,“好了我发完誓了,我们做吧!”
傻子对于欲望有一种直白的坦率,他从不掩饰对身体亲密接触的喜欢,也爱接吻和拥抱,总之就是缠人得紧。
说实话,我虽然是同性恋,但方暮这一类型的一向不在我的审美取向之内,他太娇弱,皮肤一捏就会泛红,力气一大就受不了,根本没办法满足我的需求,我既然和他结婚了,当然就不会出去乱搞,日益积攒的欲望只有通过更凶狠的运动来发泄,偏偏方暮还老是不知死活地撩拨我。
我打算给这只色猫长长记性,让他知道随便把手伸进别人的衣服里乱摸是件多么危险的事情,我两手撑在椅子的扶手上,把他困在了椅子里,他只有小小的一团,可以被我的身影完全笼罩住,“做什么做,你忘了上次被我做哭的事了?”
方暮的脸一下就爆红了,原来色猫也有害羞的时候,我上次不过是要得久了点,冲撞的力气大了点,方暮就开始掉眼泪,说什么我要把他弄坏掉了,结果马上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仰着头缠着我,用那种撒娇一般的口气说,“那你,你这次轻一点不就好了。”
我觉得很奇怪,因为方暮一点儿也不怕我,要知道从小到大打架斗殴的事情我没少干过,因为我脾气很爆,简直是一点就炸,而敌人的鲜血和惨叫只会让我更兴奋,更激发了我体内的好战因子,在见识到我如此残暴的一面之后,没人能不对我产生恐惧,有不少人在背后叫我“疯子”,但当面却连跟我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人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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