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闹着玩,没注意力度,是我先惹他的。求你别让张森哥动他……”
张森的恐怖程度让宋悯庭见到他都会害怕,他小时候在自家豪宅四处乱窜,有次钻进一个地下室,隔着被不明液体溅得湿漉漉的铁门缝,他看见张森在挑人家的脚筋,鲜血淋漓,男人凄厉的惨叫,让宋悯庭连做好几天的噩梦,上吐下泻,病了好久。
张森每次见到他,都会跟对宋会昆一样,毕恭毕敬叫他宋小少爷,宋悯庭也毕恭毕敬回叫张森哥。
“宋总,手筋还是脚筋?还是……”张森看着兰游春饱满无可挑剔的头颅,微微勾唇,“蝶骨?”
兰游春仍然冷静地看着张森,就算害怕,现在露怯也不会有改变。房间内灯光明亮,却暗如地狱。
宋会昆问:“你觉得哪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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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美人。”张森伸手去摸兰游春的后脑勺,满意评价,“人皮,蝶骨,都想要。”
“张森!你他妈离他远点!”
宋悯庭抓起一旁的拐杖,在所有人都还未反应过来时狠狠砸向张森,张森不费吹灰之力就抓住了拐杖,他扭头看宋悯庭,叫他:“宋小少爷,你还不行。”
“滚开……滚开!都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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