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脚去走。
想要下半生不用再担惊受怕有可能的追捕,就一定要逃得足够远,远到那里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们。
不知道经过了多久,总之麦伦斯原本干净的脸上,已经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胡须,而格蕾丝那华丽的衣服,也变得破破烂烂,麦伦斯亲手为她做了一件兽皮衣服。
在经历了无数磨难之后,他们终于来到了一座偏远城邦,这里的人们消息闭塞,没有和外面的世界有多少接触。
当两人来到城里,周围人都当他们是流民。城里还有一些荒废的土地,但是需要钱才能买下。
他们逃出来的时候,身上一点钱都没有,要说值钱的东西,也就格蕾丝的几件首饰。
格蕾丝想要变卖掉这些东西,麦伦斯却不同意,他觉得这是自己妻子仅有的几件有价值的东西,不能够就这样卖掉。
至于赚钱买房买地的任务,就由自己来负责。
两人暂且在城外不远的地方搭建了简易的房子,麦伦斯成为了一名冒险者,由于等级过高,他没办法进入这里的低等迷宫探索,只能靠完成公会任务赚取金钱。
可是公会任务往往是任务麻烦报酬少得可怜,只有偶尔一些猎杀魔物的任务,会给得多一点。
有了工作,他们终于不用再住在城外了,两人在城里旅店开始了长租生活。毕竟城外还是很危险的,特别是麦伦斯去工作后,留下格蕾丝一个人在家。
逃亡的时候,麦伦斯和格蕾丝那是朝夕相处,同生共死,来到了这座城后,因为麦伦斯需要赚钱养家,每天外出完成公会任务,两人反倒是聚少离多。
每天很早的时候,麦伦斯就起床出发了,直到夜深之时,才回到旅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躺在床上睡上几个小时,就又重复循环一天的生活。
见丈夫如此辛苦,格蕾丝还是将自己的首饰变卖了,两人终于有钱了,于是买了一块地,有了属于他们的小家。
这时候的他们还是很恩爱的,可是慢慢的,枯燥的生活终究还是将他们击垮了。
有了小家后,并不是辛苦的结束。
麦伦斯为了让格蕾丝过上更好的生活,开始更加疯狂地工作,有时候甚至一两天没回家。身心的疲惫,需要其他东西来缓解,和诸多冒险者一样,麦伦斯也喜欢上了喝酒。
酒精能够消除一天的疲劳,每次工作结束,他都会到酒馆喝上一壶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家。
为此,格蕾丝和麦伦斯大吵了一架,她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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