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要把属于自己亲生孩子的Ai和资源,分给收养的甚至买来的孩子?
养恩从来b不上生恩,尤其在这几十年拐卖盛行的中国,你以为自己和养父母是收养可怜幼童的慈Ai的养父母的关系,其实是商品和买东西的人的区别,只不过这件商品b较特殊,可这种后天经由人贩子牵头,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关系,究竟有什么正义X可言?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养恩b生恩大,大家都认可,那好啊,我觉得其他人的孩子可Ai,委托人贩子给我拐来,然后我养着其他人的孩子,一天天给她他洗脑,养恩b生恩大,你不准认自己的亲生母亲,只能认养父养母!
然后大家都这么Ga0,都认可养恩b生恩大,那就直接避过生育环节,直接养别人的孩子。
可这样一来,生孩子明显不划算,直接全员收养别人的孩子不就得了?费那事儿了g嘛?十月怀胎,时间长风险大但凡倒霉点命都没了。冒那个风险做什么,明显不划算,直接收养别人的孩子不就得了?
啥,别人根本不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她这个养母养?
这有什么?放狗,不是放人贩子。人贩子一出马,这个孩子不就从别人的孩子变成她的孩子了吗?而她则是那个见孩子可怜,收养孩子抚养孩子的慈Ai的养母。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呢。
可万一大家都是聪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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