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就趁着这三日,将四姐姐杀害世子之事坐实,等大哥哥回来时一切已尘埃落定。”
春莺眉尖紧蹙似有些不赞同,“小姐会不会太着急了一些?三日如何能将人定罪?”
“急?如果等大哥哥回来就没机会了,春莺你忘了?”
沈有窈笑了一下,“即便大哥哥已经厌弃了她,可他始终是待她不同的。枪打出头鸟,只是这个头,万万不可由我们来出。”
沈有窈心思如电,想起了一个人。
——
暴雨几乎下了一夜,沈府客院如今是一片萧条,两个丫鬟躲在耳房里不出来,偌大的客院静悄悄的无一点人声,倒是方便了季夫人。
季夫人小心翼翼地把妆台上的金银首饰装进包袱里,又在这客房中四下寻觅着,搜刮一些值钱的不起眼的小物件。
先前她也被吓得差点失了魂,儿子晕倒在血泊里,还没醒来就不由分说被带走,她怎么拦也拦不住,再要拦,那些士兵竟然拔了刀想要将她砍死。
她害怕了,就没拦了,心里也明白,儿子就跟她那没用的丈夫一样,得罪了人,头天进去,再抬出来时说不定就是一具尸体了。
都是命。
她虽没被抓,但她总是习惯于先为自己打算的,不管是前半辈子,还是这接下来的后半辈子。
可是,她心里仍有些犹豫。
她怕她一走了之之后,儿子再平安无事地回来,少不得又要让两人原本就淡薄的母子情分更加淡薄。
她曾经也是娇滴滴的小姐,爬了未来准姐夫的床,代替姐姐嫁到陈州的勋贵之家,十月怀胎生下季砚临,还不到五载,丈夫就死了。
家抄了,地没了,季家人死的死,散的散,为了活下去,她索性将儿子卖给了一个农户,换了彩礼再嫁,受了几年那男人和婆婆的折磨,老天开眼,她男人被抓去打仗了,她不甘心伺候那老虔婆,叫她脚滑跌进河里淹死了。
她身边彻底没了人,因她还有几分姿色,村里的混混三天两头来找她的麻烦,她又委身于那人两年,虽居无定所,也算吃香喝辣。
后来战火蔓延,村子也遭了殃,逃命的时候路过那农户家,看到农户家被烧成了废墟,她那亲生的骨肉,已然十岁的儿子,就站在她面前,丢给她一吊钱,叫她带着自己一起走。
这些年,她带着儿子流浪,风里雨里的,倒不是说为了儿子便如何如何的,而是她的儿子不知有何神通,总能时不时拿出一吊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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