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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骨修长,夹着烟,烟草廉价,味冲而刺鼻。于指缝间,雾气缭绕,大把火,大把灰。他身T是被人服侍后的g净,有人虔诚摩梭过他每一寸皮。
很久以前,我曾凝视过他。
在暗门内。
我看他拉来一张袍,披在肩上,遮了半身。他的皮润着粉,像朦了层雾,高高站着,铺天的月光。他的颈骨x膛上被人啃咬,一路往下都是残败的红;有人伸手抓住他的衣尾,他没回头,很轻地扯了扯。手跌下,人追着他,一路走,背着月光。
事后他总夹一支烟。
也不x1,只是点燃去烧,烧到头时扬起手,被人蜂拥搂抱。
那时他会朝我望来。
只是他明明不该知道我在。
“带上礼吧。”我出声,“去做客,没有空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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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一趟半山。”
车一路逃,浓雨,泛冥,一片苍苍莽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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