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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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感受法术的强度,最强壮的大傻哼是个比较好的选择,也许还可以去捉弄一下艾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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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恶臭肌肤法术没有问题,并且他真的可以一直维持着法术,那他倒是可以考虑用虫巢中的材料来加固一下铠甲,从短裤变成半身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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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为主人准备的大洞,本来就类似圣地或是禁地一般,不会有狗头人在附近乱闯,这个黑爪主人却还是选出一个守卫,还赐下神奇的果子让守卫变得更强大,明显是不喜欢被打扰,也许还是个喜欢睡觉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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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格还真想看一看,那个神奇的果子把大傻哼变成一幅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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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黑爪主人不在,他不介意用法术温柔的放倒大傻哼,然后进洞里逛一逛,看一看黑爪圣主还有没有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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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好的情况就是这位黑爪圣主出去狩猎,独自把大傻哼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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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一个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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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脚步时快时慢,走了许久,已经有点开始自我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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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走下去越是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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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会迷路的巫师学徒,着实是有些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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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时想到了巫师学徒的魔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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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魔宠都有记路的能力,原本人们成为巫师学徒后都会在第一时间去挑选一只伴生魔宠,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已经很少有兽王巫师之外的巫师去契约魔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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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便是兽王巫师道路的崛起,在早期有人开发出一种针对性的,只要捉住对方魔宠,就能隔着遥远的距离伤害魔宠主人的法术,甚至直接让契约另一边的巫师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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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王巫师自然是找到了克制化解这种法术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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