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到自己设想过于乐观。
他原以为在洪荒世界动用法术搬运一座山易如反掌,毕竟之前轻而易举地搬走过金山银山。
这一次,他失算了。
他不清楚眼前这座山的具体来历,但唯一确定的是,要撼动它绝非易事。
连续施法整整一天,刘煜才挖出一个小小的土坑,仅收获了一立方的泥土。
“这山定非凡物。”
刘煜笃定,此山必定与众不同,可具体特殊之处,他也难以言表。
“一天才取一立方土,若要攒够建城所需材料,不知需耗费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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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煜自嘲地摇头。
更糟糕的是,四周空旷,只有这一座孤山。
远方虽依稀可见山脉,但“望山跑死马”
,是常理。
据他估算,即便全力御风飞行,也至少需要近一年时间,才能抵达下一脉山峦。
由此可见,他的速度何其缓慢,两地相隔又何其遥远。
“这里是洪荒的何处啊……”
刘煜轻叹。
对于洪荒,他不过是初来乍到的懵懂者,茫然无措。
就在此时,耳边突兀传来一声话语:“终于找到你了。”
声音来自身后,刘煜顿时心跳加速,脊背发凉。
这是他首次遇见洪荒土着,而且听语气,对方似在刻意寻找自己。
然而,他并不记得与谁有过交集。
唯一的道士装扮之人,他也素未谋面,两人更不曾见面。
显然,这是一位女性。
“无妨,我有昆仑镜,必要时可直接传送回安全之地。”
刘煜迅速镇定下来,转身面向来人。
当看清对方容貌的一瞬,刘煜竟有些恍惚。
貂蝉、蔡文姬、伏寿、邹氏,个个皆为绝代佳人。
可在她面前,竟黯然失色。
刘煜一时竟找不到合适的词句,来形容这位女子倾城之貌。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容貌胜秋菊之荣曜,比春松之华茂。
轻云蔽月,流风回雪,远观如朝阳耀朝霞,近看似芙蕖出绿水。
其身段适中,肩削腰细,颈长项秀,肌肤洁白,发髻高耸,眉目清扬,唇红齿白,眸光流转,笑靥迷人,姿态娴雅,气质脱俗,言语含媚。
这本是曹植笔下的洛神之美,可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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