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推广宣传,但我们应该成立传媒公司。”
“将市场部网络运营小组分割出去。”
“明年是SP业务爆发元年,传媒公司专门做网红短信互动增值服务。”
“通过传媒公司,抢先与创作者合作,低价买断一批热门优质歌曲的彩铃改编权与使用权。”
“SP业务那么大的一块蛋糕,燃雪创联必须也得抢一些过来!”
“而明年的模特大赛覆盖面会更广,不仅仅是高校女生,职场丽人、空姐、甚至单亲妈妈都能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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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围观的男性网民都能找到喜欢的一款,传媒公司储备预备役网红,无论是短信投票、热门歌曲手机彩铃翻唱、广告代言、游戏虚拟时装等等,可变现的业务很多。”
“短期来看,传媒公司的收入恐怕要超过‘到店服务’的主营业务。”
夏小雪对于方燃萌生成立传媒公司的想法一点也不奇怪。
如果他没想到这个才是怪了。
问题在于。
传媒公司是燃雪创联的子公司等成熟之后分拆上市。
还是直接脱离燃雪创联。
纳入燃雪创联旗下,公司具有国资+外资双重背景反而成了劣势。
移动SP服务商顶级资质,就是可在全国范围开展 SP业务,需要是内资公司。
以重生者对未来的前瞻,外资背景公司即便持股≤50%,需通过复杂的外资审批流程,仅少数头部互联网公司获得全网资质,且用VIE架构来规避外资限制。
其它具有外资背景公司基本与全网资质无缘。
虽说中海是一线城市,手机普及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能力也高。
但对比全国范围那是差了好几个等级!
地网SP资质(仅能在单一省份经营)的收入天花板约5000万元/年,而全网资质可突破10亿元规模。
“传媒公司脱离燃雪创联,成立之初就要脱离出去!”
“不仅仅是外资背景的问题,国资也存在问题,明年必定要截胡《传奇》,财大重誉,如果以燃雪创联去截胡,一旦被贴上‘电子海洛因’标签,遭到各个层面指责,势必闹得很不愉快。”
“成立一家网络传媒公司,展开SP增值业务的同时,用它去截胡《传奇》。”
“燃雪创联未来专注于电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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