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开了价格,你却又不同意,那么你应该是同意用传统的方法解决问题了对吗?”
兰迪直接一挥手:“西蒙!”
说完,陆军那群人里面忽然走出来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壮汉,手里拿着一把手枪,对着那个站在约翰面前的脚盆人就是一枪。
砰!
这枪的口径很大,似乎是.50口径的,但却不是沙漠之鹰,一枪直接将那个脚盆人的脑袋打的炸了开来,溅了约翰一身血。
陈风看向了兰迪,眼神中多了一丝欣赏。
兰迪也在看他,眼神中透着笑意。
两人似乎都很满意对方的表情。
这下约翰傻了,抬起手指着兰迪,半天没说出来话,最终愤怒的指着兰迪:“兰迪!你这个疯子!我要跟你决斗!”
兰迪摆了摆手:“整个陆军谁不知道我是疯子,哦?你要决斗?那就来!”
看着约翰一副被坏了大事的样子,托马斯缩了缩头:“好像有点不对啊,兰迪怎么敢开枪的?捞钱小子到底给他干了什么事?”
“我也觉得有些不对,但不管结果如何,捞钱小子肯定不会有事,现在这种时候,谁敢动金魔方,没有人敢的,唐纳德也不敢。”
“我们要不要帮忙?”
“帮谁?帮兰迪?那个混蛋都不愿意和我们合作,我们凭什么帮他?等等看,看捞钱小子怎么说,我觉得这事肯定没完,而且那些脚盆人也不对,你没看约翰的表情,好像有人杀了他的亲儿子一样。”
“那就给他们拱拱火,去把那些东西拿出来。”
托马斯挥了挥手,西斯立刻转身回了海军俱乐部,然后搬出了一个箱子,手上还攥着两把类似于击剑用的那种剑。
但这其实不是击剑用的那种剑,而是日耳曼民族决斗使用的‘轻剑军刀’
这玩意盛行在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首先在耶拿大学盛行。
决斗双方会被绑在支架上,或者由助手从身后按住肩膀限制行动,然后完全由手部力量挥舞刀剑对对方造成损伤。
这玩意不要命,但费脸,往往决斗双方都会在脸上留下一些难以愈合的疤痕,以彰显荣耀。
甭管输赢,你把我砍伤了,我脸上留疤了,我就荣耀。
当然比赛开始之后,双方会戴上护目,护颈,护胸,等等一系列的护具,友谊比赛,不要命。
可这玩意是日耳曼的传统,这帮美丽国人怎么玩起来了?
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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