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吾之志向。"短短十字,却让郑顺意觉得心头熨帖,仿佛有人在那方寸之地细细熨过一道,连褶皱都抚平了。
当吴歧路从槟城归来时,郑顺意的学堂已初具规模。在这军阀割据、洋人横行的乱世里,郑顺意深知单枪匹马做生意的凶险,便让晁平向青帮递了投名状——每月分些红利,换得帮会对这间新式学堂的庇护。
码头边,郑顺意捧着两束新鲜的白玉兰,晨雾沾Sh了她的旗袍下摆。汽笛声里,她看见吴歧路一袭墨绿走下舷梯,身后跟着白衣胜雪的白昭。两人肤sE都b离沪时深了几分,却更添风致——吴歧路眼角眉梢带着南洋烈日淬炼过的锋芒,像极了带露的红玫瑰;白昭则温婉如初,恍若一株静放朝颜的木槿。
"可算回来了。"郑顺意将还沾着晨露的花束递过去,指尖在吴歧路掌心一触即离。她刻意别开眼不去看对方晒成蜜sE的后颈,却听见自己x腔里擂鼓般的心跳震碎了故作平静的问候。
吴歧路接过郑顺意递来的花束,连看都没看就一把将人搂进怀里。他低头把脸埋在郑顺意颈窝,闷声道:"想你。"郑顺意嘴角不自觉上扬,却故意不接话,只是抬手r0u了r0u他的头发,眼底满是纵容。
白昭站在一旁,手里的行李突然变得千斤重。他看着两人之间流动的亲昵,终于认清了现实——自己压根儿就没戏。默默退后两步,他转身混入了下船的人群。
渡轮甲板上,晁平早已候在出口。见两人走来,他快步上前接过皮箱:"少爷。"目光在郑顺意身上停留一瞬,又识趣地垂下眼帘。咸涩的海风掠过,吹散了郑顺意耳尖那抹可疑的红晕。
晁平那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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