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
“江宇,话说为什么你不把我背在背上,而是把我放在前面挂着?”
实在是耐不住心中好奇,她问了出来。
“废话,当然是我知道他们其中一人手中有手枪,所以才把你放在前面挂着,不然我早就把你放到背后背着跑了,那样要省时许多。”
万清霜:“……”
刚才头脑风暴了那么半天,原来这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
我好不容易认真一次,你却让我输的这么彻底?!
她顿时不说话了,老老实实窝在江宇怀里,就像一只找主人贴贴的小奶猫。
咦,不对,这个好像不是重点,重点是江宇居然知道他们其中一人有枪。
“你早就知道他们其中一人有枪?”
“没错,当时我观察他们把你关在何处房间之时,无意间瞥到一人腰间撇着一把手枪,所有我的行动才会这么谨慎,想着半夜等他们睡着后才把你救出来,如果他们手中没有手枪的话,我早就光明正大打进去了。”
万清霜完全没听进去江宇说的话,她只知道一件事。
江宇不是在不知道对方没有枪的情况下来救自己,而是在事先知道对方有枪的情况下来选择救自己。
这两者的寓意,截然不同。
前者。
有可能是因为江宇把自己救出之后,才发现对方有枪,并不知道有这么危险。
那这份恩情,恩重如山。
放在古代也要把对方奉为座上宾,一辈子吃喝不愁,美女伺候。
但后者不一样。
江宇倘若是早就知道对方有枪的情况下,还宁愿冒着生命的危险来救自己。
那这份恩情,已经不能用言语表达。
放在古代,那都是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前者固然让她很感动,但后者却是直击灵魂的感动。
江宇这家伙……怎么这么惹人喜欢?
“在知道他们有枪的情况下还来救我,难道你就不怕吗?”
万清霜问出了自己关心的问题。
“怕啊,当然怕,那可是枪啊,我怎么可能不怕?但是怕也要上啊。”
“比起枪给我带来的恐惧相比,我更不希望你落到他们手中,我还想着以后继续在你这里蹭饭,你走了...我到哪里去蹭饭?”
万清霜心中无比感动。
如果有个好感进度条的话,她的好感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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