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抓一束花枝,俯身向一位中年胡子大叔积极游说。
陈三郎只说了一句:“抱歉。”就从两人之间跑过。
身后的霍英看出来了,陈三郎在急着找东西。一路向人抱拳致歉,这次则是乖乖地从中年人身后绕过,不敢打扰人家生意。
当陈三郎又一次差点把卖杏花枝的担子带翻时,霍英跑上去及时扶稳。
拉住陈三郎到一个角落。
“兄弟,你告诉哥,你究竟急着找什么?”
陈三郎把手中握着已经出汗了的手摊开,一把铅笔举到霍英面前。
“大哥我要找到卖这个笔的人。我想知道这笔是谁做的,是从哪里来的?”
“这跟我们的生意有何关系?”
“大哥,这个笔事关我的命,你就让我去找吧!”
霍英一听抓住陈三郎的手问道:“兄弟,怎么回事?和哥说,哥帮你!”
陈三郎一时想不了太多,只是大概地说了一句:“我要找一个叫王瑾仪的姑娘。”
霍英下意识的问了句:“相好的?”
陈三郎坚定到点了点头,咬住了嘴唇“大哥我必须找到她,她是我此生的命!”
“和这笔有什么关系?”
“哥,这笔也叫瑾炭笔,这笔好像是她做的。”
“不可能,这笔是官府做的,哪个老板都知道,这是官府和王家合作做的生意!”
“那就对了!她就叫王瑾仪,她是王家人。”
“可我怎么听说,这是从琅琊王氏族里传出来的做铅笔的法子,好像说,这是王家世代相传的一个特别的作笔方法。”
陈三郎笑了,对呀,他们只能说这是世代相传的法子,因为王瑾仪毕竟是个女孩子,在家族中撑不起门眉,这份功劳只能交给族里。
族里兴盛了,她也赚一个好名声,同时还推动铅笔的普及,这样整个大起启王朝卖铅笔生意,等于都在帮她宣传铅笔的名字--瑾炭笔。
陈三郎越想越觉得王瑾仪真聪明。
自己的智力远不如她,无论前世还是这一辈子。
她能用各种方式扩大自己知名度,借机在整个大启王朝找自己。
自己怎么没想过这种方式!做点这样的生意,把自己的名声散播出去,让王瑾仪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至少让她知道自己在找她。
想到这,陈三郎站住了,一个非常好的题材在脑袋里出现了,梁祝啊!
这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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