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也包括其后续纳入的大量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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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一点在于,君主集权本身,虽然盖里斯并不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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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也确实是社会进步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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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很多人的刻板印象不同,中世纪的君主并不是将国家视为自己的私有物,毕竟贵族领主们,能有力的反对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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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人民会普遍将君主视为国家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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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缥缈国家概念,文化人才能有所认知,而对于文盲来说,想要理解起来就实在是太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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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盲看来只有具体的人和物,才能产生实质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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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中前期,国家概念并非是独立的,反而是需要依赖于君主才能被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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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的逻辑也正是那个老生常谈的词汇“君权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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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神创世界,因此神至高无上,然后教会是神的代言者,接着教会将统治世俗的权柄,以仪式赐予国王,让国王得以分享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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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分享了神权的国王,自然便是神圣的,是因为君主神圣,才有了国家神圣,二者不可因果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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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以中世纪的情况来说,一个国王不可能被所有人认知,因此也必然会产生中间商二道贩子,也就是贵族领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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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农奴与自由民向领主的效忠构成了领地,而贵族群体向国王的效忠则构成了国家的上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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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附庸”这句话,在这里也被落实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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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为君主尽忠是贵族领主们的责任,却不是底层农奴与农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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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同顶层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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