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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法兰克人只知自己是在向君主效忠,而撒拉逊人更是大批量的不认为耶路撒冷王国是自己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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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群体,他们都缺乏一个对国家概念的认知,既然他们不认为耶路撒冷王国是一个国家实体,也不觉得自己与国家的存在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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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耶路撒冷王国进行深层次改革,也就无从谈起,因为我们改革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国家实体,这个国家实体不仅需要切实存在,还需要去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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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就是,比起进行国家改革,首先盖里斯要建立一个国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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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王国,虽然名义上是国家,但这并不是一个全民性质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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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点来说,是法兰克人的王国,再具体点来说,其实是安茹家族的王国,是他盖里斯与伊莎贝拉的个人私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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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伦理道德,概念认知在这个年代又是非常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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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里斯处置自己的私有物,当然是可以随意折腾,但这和王国里的那些民众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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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里斯自然可以随便下达几条命令,宣布民主了、共和了、君主立宪了……但这种命令的下达有何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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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们连国家都无概念,那么这个国家是否“民主”,与他们关系真的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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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究竟应当是在名义上属于国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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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当是在名义上归某位君主的私有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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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历史其实已经给出过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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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盖里斯才长期以来,尽量降低自己在政治上的影响力,依托于文化层面上的各种手段,对耶路撒冷王国进行潜移默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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