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
「这栋楼的消防系统很特殊,」秦默低声解释,「左边通向正门,有监控;右边是后门,通向小巷,但会触发警报。」他犹豫片刻,拿出一把造型奇特的钥匙,「还有第三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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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钥匙打开一扇几乎与墙面融为一体的小门,门后是一条窄小的维修通道,布满蛛网的管道上印着「1998年市政改造」的铭牌。
通道入口被一把锈迹斑斑的锁链封住,秦默毫不犹豫地取下袖扣,用尖锐的一端划开锈锁。这一熟练动作令云渺挑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云渺轻声说道,「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能使用,而我们现在正在带走关键证据离开犯罪现场。」
「第一百三十七条,」秦默回应,「为保护证人安全,可采取特殊保护措施。而你,现在就是最重要的证人。」
云渺心中一震,她意识到秦默比表面上显露的懂得更多法律知识,而这些并非普通检察官会熟练运用的条款。
他们在昏暗的通道中迅速前进,头顶管道间歇性滴落的水珠击打在金属地面上,节奏如同不安的心跳。
墙壁上斑驳的霉斑在应急灯下显出诡异的形状,犹如无声的注视者。云渺注意到秦默的右手始终没有离开腰间配枪,每经过一个拐角,他都会先行查看,确认安全后才示意她跟上。
「你学过专业的战术移动,」云渺低声道,「这不是普通执法人员的训练。」
秦默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在通道尽头,一个模糊的标记引起云渺的注意——墙角处用红色颜料画着一个小小的「王」字,已经褪色,但仍然清晰可辨。
「这个标记,」云渺停下脚步,指向墙角,「和日记照片上的一样。」
秦默目光闪烁:「十年前,这个标记只在七个地方出现过,都与那起命案有关。」他的语气沉重,「每一个知道标记真正含义的人,现在都已经死了...除了我。」
他们穿过另一扇锈迹斑斑的门,终于来到户外。夜风扑面而来,云渺这才意识到自己全身都被冷汗浸透。
通道尽头的门开启后,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一条幽暗的小巷。远处警笛声越来越近,但已经与他们的位置错开。
秦默的车停在巷口阴影处,引擎声低沉而平稳。
上车后,云渺拿出那本日记再次翻开,借着微弱的光线,仔细查看日记中那句话:「给我的女儿,云渺。只有在真相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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