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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好几步,郑锦年摘了头上罩的雨披,一阵乱扯,扯得西八烂,淋了一身的雨,身上彻底被打湿,他快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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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喊话的朋友嘿了几声,说锦年怎么装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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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程微微垂着眉,往前不由得迈了两步,身后保镖再度紧追他,将雨伞给他罩紧,生怕他淋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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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眼睛一闭,周玉程细细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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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性是最好的,100个人里面,有100.5个人都不如他,他能记得2岁以后的所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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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的人,做过的事,只要他肯花上功夫好好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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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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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程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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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前的7月初,那个燥热的夏天,达尔威工厂,他来宁市的第一回,在贫民窟接二连三撞上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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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这小孩在工厂车间外头暴晒的水泥地上,蹲着身正在给人擦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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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不是最后一次见,最后一次见,是他蹲在马路牙子边双手捧着帽子,长手长脚的,像在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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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九叔给他送了一些港币,5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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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他,怪不得觉得眼熟,没想到,一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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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穷小子,竟然长这么大了。”周玉程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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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之前白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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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九叔还说,这个地方的孩子,能平安长大就很好了,别说读书不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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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一看,那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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