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於多次业务指导名义下,对未成年人及成年nVX进行X剥削、拍摄不当影像、限制人身自由,违反《刑法》第二二七条、二三五条与X侵害犯罪防治法相关条款,依规提起公诉。」
法槌敲响的那一刻,整间法庭沉入一种令人窒息的静默。
林冠廷穿着深sE西装坐在被告席,脸上带着一贯的无害微笑,似乎对於所有指控毫不在意。他的律师团由三位资深辩护律师组成,每一位都表情冷静、策略明确。
控方第一位证人:陈歆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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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上证人席时,所有摄影机瞬间调整焦距,锁定她的脸。
「请问您的姓名?」
「陈歆妤。」
「年龄?」
「十八岁。」
「你是否知晓在此处提供虚假证词将构成伪证罪?」
「知道。」
她的声音不大,却稳定地传遍整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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