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采蓉,你同学的资料。」
纸袋里是一份警局报案记录副本,在两年前曾於屏东警局报案,称她遭到「某知名经纪人」长期引诱拍摄未经同意的影像。最终报案结果是「查无不法,受害人表述不清」。
还有一段录音:
我有说不可以,但他说如果我不乖,就不会帮我了…我那时真的很想进演艺圈……
陈歆妤咬住嘴唇,手微微发抖。
「她还活着吗?」
何煜昇点头,「我已经联系她。她愿意作证,但有条件。」
「什麽条件?」
「她不要被记者拍到、不要进法院、不要媒T采访。她说她只信你。」
陈歆妤的喉咙动了动,像有什麽东西梗住。
「她真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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