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第一次看见的时候,方秉雪就觉得这里的山有神性,苍茫,壮阔,仿佛摁在大地上的指纹,那么在神灵的注视下,和爱人共赴一段路程,算不上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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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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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着一辆越野,从这座西北小城出发,途径甘南线,天空低得仿佛触手可及,起伏的山脊线上是未化的积雪,草色初醒,不远处有缓慢移动的牦牛群,毛发厚重,弯曲的犄角上还缠着褪色的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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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降临得猝不及防,当公路被染成熔金色时,方秉雪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真的离开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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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两人在路边的宾馆过夜,第二天早起,继续出发,轮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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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兜杏干已经被方秉雪拆开吃了,酸,甜,有种芳香的回甘,再配上刀郎的沧桑磁性的歌声——方秉雪扭脸过来:“说起来,我之前一直以为你们西北人,唱歌不说多好听吧,起码能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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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沉稳道:“宝贝,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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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秉雪清了清嗓子:“没事,反正我唱歌也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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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当时太伤心了,”周旭说,“你如果现在让我唱,肯定不是那种味道……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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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方秉雪笑了:“行,你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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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真的开始唱了,还是那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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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方秉雪打断了他:“算了,哥,你别唱了,咱俩挺般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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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嗓音,相似的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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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服务区,周旭停好车,挠了下方秉雪的手心:“我也觉得,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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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开车的感觉,和两个人轮流开车,完全不一样,来的路上方秉雪走走停停,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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