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庇护港,但对于他们而言,却是绝地。
公狼至今还记得,临别时那名狼族劳工望向他的眼神——求助、向往、羡慕、嫉妒、绝望、麻木……百种情绪交织其中,宛若一只枯坐井中,仰望天光的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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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在那一刻,一团火在公狼的心中点燃了。
自那以后,每夜梦回,他总能梦到这群劳工。胸中的火焰没有熄灭,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愈烧愈烈!
终于在光辉纪516年,这团火彻底燎原。
彼时,摩奥战争正酣。
“不沉”与“雷光”这对王国双璧接连在战场上演奇迹,让战无不胜的奥菲斯集团军首次栽了跟头。两国最终于洛斯林德开启树海和谈,交换利益,达成和平。
而这场制定新规则的和平峰会上,唯独没有兽人的影子。
因为那一年,兽王死了。死于刺杀,刺客是谁至今不明。
也正是那一年,时年三十五岁的公狼申请退役,阔别十八年重返故土。
他拉拢资本,谈判兽神,正式踏上了人生的第三阶段——成王之路!
“无畏者”的称号逐渐淡出视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响彻奇兰、不亚于“不沉”、“蔷薇”、“皇帝”的新名号——狼王!
此后他的故事人尽皆知,便无需过多赘述。
收拢八旗、抵御外资、对抗神权……
为了稳固政权,也为让比蒙在内外交困之际博得一线生机,公狼悍然发动战争,攻破西蒙,血洗西境,一战斩落不沉将军,身成超凡!
自此,公狼的声望如日中天,八旗彻底归心。
曾经百般干政的神血圣殿蓦然噤声,外来资本再不见昔日的嚣张跋扈。
虽然这一切是建立在数十万摩恩人的尸骨之上,但公狼并不后悔。
即便重来一次,他仍会走同一条路——用摩恩的血,换比蒙的活!
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法则。
奥菲斯亦如此。他们的繁荣,是建立在矮人、地精、兽人,数不清的亚人血泪之上。
在公狼看来,没什么可耻的。
让他国人流血,总比让自己人流血好。
这些话,他不会有任何避讳。
公狼比那些嘴上高喊为了人民的口号,却趴在自家子民身上敲骨吸髓的狗屁贵族高尚的多得多得多!
……昏沉的意识缓缓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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