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一笑出声,如果忽略现在的情形,那张突破次元的脸简直和最完美的建模别无二致,他安慰道:“别急,马上就轮到我和你,没关系,挨枪子不是分尸,不疼。”
“......”沉默少顷,陈窈问:“我该怎么做?”
“能站走过来,不能,”江归一歪头,语气充满期待,“那你就爬过来吧。”
陈窈当即用肘撑地,咬牙支起身体。
江归一懒腔慢调地说:“还不如爬。”
要她像条虫蠕动不如去死。陈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站起来,眼前发黑,原地等了数秒,慢慢靠向他。她身体素质差,体力严重透支,站他面前已气喘吁吁。
南楚以搏击格斗闻名,更何况江家,人人追求强健体魄,江之贤这代,女人同样得学防身术,就连榆宁后厨的阿姨都有几两腱子肉和一招半式的格斗技巧,杀起猪那是手起刀落绝不含糊。
这废物磕到头昏了就算了,几步路累成这样,脸和身上也脏兮兮,像在泥坑里滚了几遭的狗。
江归一很嫌弃,但麻醉剂停留体内,保持清醒已是最大限度。他习惯俯视人,踢开脚边的小石子,说:“蹲下。”
陈窈照做,男人身形修长,她蹲下竟比他半坐还要矮一大截,并且他体格精悍异于常人,在他面前她像只猫科动物。
巨大差异意味无法反抗,陈窈不喜欢,而且他的右手,青筋暴起,未擦干的血迹看起来有些骇人。
迫于形势,她脚尖往前挪半寸,抬起绑住的双手伸了过去。
江归一挑了下眉,也不废话,摊开手掌,血肉模糊的掌心躺着枚护指,金属棱面全是血。
早听闻这疯子心狠手辣,对自己也足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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