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不要,你把孩子带走,我可以每个月出五百块钱抚养费。
第二、家里的所有财产我也不要,房子什么的都归于艳,就连那个茶楼的产权也分于艳一半,外面五万块钱的债务我一个人承担。
杨林这个条件,看起来非常敞亮,于艳的目的就是离婚,于是便同意了这个条件,可是她不知道,杨林背后却是另外一副面孔。
因为此时还在等待二审判决,两个人并没有分开,只要于艳一回家,杨林就对她一顿暴揍。
这让于艳根本就不敢回去,她选择了偷偷和孙刚出去约会,两人一起去了合肥、上海等地旅游,玩的非常嗨皮。
1998年4月21号这天,二审判决终于下来了,法院判处两人正式离婚,于艳和杨林从这一天开始,就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了。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杨林依旧是不依不饶,婚虽然离了,但我就是不搬走,你又能奈我何?
杨林根本就不跟于艳讲道理,只要一回来,就胖揍于艳一顿,并且私下里跟朋友说:“虽然我和于艳离婚了,但只要让我发现她找了别的男人,我就把她的两条腿砍断!”
这句话没几天就传到了孙刚耳朵里,他特别生气,因为此时他已经决定了,要跟自己老婆离婚,然后和于艳在一起,那么自己就必须要保护于艳。
孙刚告诉于艳:“杨林这小子也太不是东西了,咱们干脆把他干掉算了!”
于艳听了之后,并没有反对,反而觉得孙刚对自己很好,只有真正爱自己的人,才愿意为自己做这种事。
于艳问孙刚:“你打算怎么干掉他啊?”
孙刚想了想说道:“我出去买一把枪,再把他叫到没人的地方,直接一枪把他打死!”
但是随后孙刚又想了一下,用枪很容易把事情闹大,因为此时民间已经彻底禁枪了,但凡是枪击案,警方都特别重视,很容易把自己查出来。
孙刚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之后,于艳稍微思考了一下说道:“不行咱们就投毒吧,用毒药把他毒死算了!”
孙刚马上否定了于艳的建议:“投毒肯定不行,一验尸就查出来了,到时候肯定得怀疑到你身上,我不能把你牵扯进来!”
随后孙刚又琢磨了半天,突然一拍脑袋:“干脆用炸药把他炸死,把炸药的威力弄大一点,一下就把他炸稀碎,警察肯定没处去查!”
方案就这样定了下来,孙刚马上开始安排了,他去了一趟怀集县,找到了自己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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